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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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5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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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的;在绿地内放养牲畜、家禽的;在盗窃、毁坏树木花草及擅自采摘花果枝叶,践踏植被的;盗窃、损毁园林设施的;在绿地内擅自搭棚建屋、停放车辆,以及硬化和圈占小区绿地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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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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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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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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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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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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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1年12月31日公布省政府令第23号)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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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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