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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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5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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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清洗、粉刷,违反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委托专业企业代为清洗、粉刷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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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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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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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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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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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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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公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号公告)第十三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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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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