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161001 |
||
项目名称 |
对(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机构 |
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邢临、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
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等
|
||
办理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
实施依据1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