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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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61081
项目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机构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等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六项

备注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