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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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61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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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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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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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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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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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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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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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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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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