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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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1010
项目名称
对非法捕杀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鸟类,以及捕杀、买卖青蛙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林业局
承办机构
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05年11月25日修订)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