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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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1040
项目名称
对古树名木采取擅自采伐、移植,剥皮、挖根、折枝,悬挂重物或者借用树干为支撑物,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铺设管线、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体等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林业局
承办机构
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14号公布)第二十九条

备注
邢台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