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211010 |
||
项目名称 |
对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
承办机构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
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办理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
实施依据1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2014年7月9号修订)第六十三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