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211037 |
||
项目名称 |
对委印单位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委印单位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委印单位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七条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
承办机构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
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办理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
实施依据1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0号,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