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文广新局
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11040
项目名称
对复制明知或者应知含有《复制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内容产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承办机构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复制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2号,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备注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