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文广新局
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11072
项目名称
对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电影摄制活动;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的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的;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承办机构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

备注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