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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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11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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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职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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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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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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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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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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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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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2008年7月22日修订)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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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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