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
您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文广新局
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11091
项目名称
对违反《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子项(分项)
无
实施主体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承办机构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9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十二条
备注
无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