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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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11092
项目名称
对未按《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向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未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能证明经营的美术品的合法来源;经营的美术品没有明码标价;从事美术品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在2个或者2个以上的美术品中介服务单位执业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承办机构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9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备注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