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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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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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艺术考级机构未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即发布考级简章;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将发放艺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艺术考级考官及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未按规定向审批机关备案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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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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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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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艺术考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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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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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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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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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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