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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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19
项目名称
对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的,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煤气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科
实施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第六十条

备注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