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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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30
项目名称
对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科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第七十六条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