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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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48
项目名称
对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的;对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科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十五条

备注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