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环保局
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52
项目名称
对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科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六十条

备注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