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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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54
项目名称
对为能够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施、设备的,将城镇建成区内按规划属于居民住宅的房屋改作或者租赁给他人用作能够产生噪声、振动、油烟、粉尘、异味的饮食、娱乐行业的经营活动用房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科
实施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8年3月1日河北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二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