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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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72004
项目名称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员令第449号)第五十九条

备注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