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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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征收
项目编码
273001
项目名称
排污费的征收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市环境监察支队,桥东、桥西、开发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实施对象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
实施依据1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369号)第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