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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编码
316001
项目名称
企业国有资产损溢认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机构
财务监督评价科
实施对象
监管企业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日;承诺时限:1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年9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令〔2003〕第1号)

备注
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