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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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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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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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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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规划科技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事故调查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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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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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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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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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主席第13号令)第一百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8月23日发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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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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