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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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21016
项目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事故调查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主席第13号令)第一百零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发布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五条

备注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