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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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2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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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存有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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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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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三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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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非煤矿矿山、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及轻工、纺织、机械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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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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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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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2月14日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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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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