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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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21116
项目名称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用人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4月27日发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四十八条

备注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