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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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2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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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证书的;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未按照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未依法与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的;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在申请资质、资质延续、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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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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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规划科技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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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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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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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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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27日发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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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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