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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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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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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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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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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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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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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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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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11月16日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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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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