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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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21128
项目名称
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发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二条

备注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