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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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21131
项目名称
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的、或未将其处置方案报安监部门备案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危险化学品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月17日发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3号)第三十五条

备注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