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发改委
发改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51001
项目名称
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物价局
承办机构
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实施对象
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公布)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12月4日修订)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备注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