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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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5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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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价格鉴定重新鉴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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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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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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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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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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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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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办[1997]808号)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0]35号) 《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8]775号)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应税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冀价认字{20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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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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