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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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编码
356002
项目名称
应税物价格认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物价局
承办机构
价格认证中心
实施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应税物价格认定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应税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冀价认字[2007]8号)第四条

备注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