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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项目编码
357001
项目名称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物价局
承办机构
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实施对象
举报有功人员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改价[2014]165号)第二条、第三条

备注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