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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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7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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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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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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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侨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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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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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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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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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08年7月18日发布)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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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邢政发〔2015〕19号)调整为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下放各县市,市级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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