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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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7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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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核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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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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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出国赴港澳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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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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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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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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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的通知》冀办发〔2013〕40号(2013年9月26日发布) 《河北省外事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冀字[2003]11号)(2003年4月25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办发[2008]16号)(2008年6月16日发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对邢台市外办审核因公出国、赴港澳事项的批复》(冀政外出字[2004]88号)(2004年12月27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的通知》(邢办发[2013]14号)(2013年12月30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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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邢政发〔2015〕19号)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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