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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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81005
项目名称
对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承办机构
房地产市场执法稽查大队
实施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88号)第三十九条

备注
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委托下放至4区房产管理主管部门(桥东、桥西、开发区、大曹庄),县级已有,市级仍实施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