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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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6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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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未建立公用账号使用登记制度的;转借、转让用户账号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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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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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管理大队、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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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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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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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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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第33号令)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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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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