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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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征收
项目编码
123002
项目名称
探矿权使用费征收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
财务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日;承诺时限:4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实施依据1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1998年2月12日)第十二条

备注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