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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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4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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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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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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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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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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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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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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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公布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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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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