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建设局
建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41102
项目名称
对设计单位、抗震鉴定单位有未取得设计、鉴定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设计、鉴定任务的;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不按照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范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设计的;擅自降低或者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擅自采用未经鉴定的抗震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结构体系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建设局
承办机构
稽查大队
实施对象
设计单位、抗震鉴定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1998年6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