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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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1021
项目名称
对出售、串换剩余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承办机构
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河北省农民剩余种子交易管理办法》(2002年3月18日公布)第十二条

备注
邢台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