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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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1027
项目名称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承办机构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发布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四条

备注
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取消
邢台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