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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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1034
项目名称
对伪造、倒卖、转让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特许捕捉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承办机构
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站)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第三十七条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农业部令第1号)第二十九条

备注
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下放各县市区,市级仍实施
邢台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