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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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81073
项目名称
对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承办机构
动物卫生监督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月;承诺时限:1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动物防疫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第八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