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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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182002
项目名称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强制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承办机构
畜禽定点屠宰监督检查大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5月25日发布国务院令第525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2009年1月16日公布政府令2009年第3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备注
邢台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