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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31010
项目名称
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而开工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机构
卫生监督所
实施对象
建设单位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主席令第52号修订)第七十条、第八十九条

备注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