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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31023
项目名称
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致使学生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机构
卫生监督所
实施对象
学校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三十四条、第十一条

备注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