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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31045
项目名称
对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违反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机构
卫生监督所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第七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